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中科院地环所西安交大中国科学院  
首 页
中心概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科学研究
对外合作
大仪平台
省重点实验室
资料下载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2-0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4126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5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总名额300人。各项目选派计划如下: 

  (一)高级研究学者(共计80名) 

  1.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75名; 

  2.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人员5名。 

  (二)青年访问学者(共计130名) 

  支持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130名(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10名)。 

  (三)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共计50名) 

  1. 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15名; 

  2.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七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35名。 

  (四)成组配套(共计40名) 

  结合大科学工程项目、创新基地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等需要,支持50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以成组配套形式派出40人。团组配置一般为3-5人,其中学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2人。团组需统一派出。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条件、相关项目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附件1)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2015年起,凡申请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此次通知我所只受理高级研究学者和成组配套这两种类别的项目,“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将从申报2015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的申请人中择优上报。 

  (三)自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调整为12个月。 

  (四)自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ARP系统网上申报时提交PDF版)。正式邀请信/函(邀请信/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五)自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外语水平要求(针对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将基本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3)。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六)院将对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人员予以优先支持(如属此类人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人员均须按院公派留学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即日起至2015313日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及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见附件4),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 

  (二)申请者可采用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离线填报模板可于院人事局网站\继续教育\公派留学栏目下载,http://www.pe.cas.cn/jypx/gplx/201211/t20121116_3684228.html)两种形式填写项目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由科技处统一审核后,盖章上报。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申请人(团组)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团组)邀请信复印件2份; 

  (四)纸质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53131700点前。 

 

           科技外事处 

                                                         201524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Copyright?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1001760号-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7号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ams@loess.llqg.ac.cn